新农合门诊可以报销吗( 二 )


新农合门诊买药可以报销吗新农合门诊买药是可以报销的,但是门诊报销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 。
拓展资料: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如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年限额5000元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是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由县农医办发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续保者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继续有效 。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病可按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规定,实行即时刷卡报销 。特殊病种医疗费和在县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医疗终结后,凭有关资料回户籍所在乡镇申报 。
医疗报销需要的资料有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与复印件其他相关医疗文书和证明材料门诊就诊的,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就诊的,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
新农合门诊能报销吗法律分析:可以的 。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
2、住院:①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 。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 。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
②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
③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 。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
④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
3、门诊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需长期治疗的,可凭县级定点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经县农医局批准后,到指定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纳入门诊大病统筹报销,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元补20%,1001以上补30%,每人年1000元封顶,结核病、皮肤病在县疾控中心门诊发生的费用参照此执行,(住院的按住院标准补)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