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王伟等4人被开除党籍( 二 )

  经查,王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将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王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全省监狱系统主要领导,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但其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