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证》2018年9月1日起不再核发 统借统还:免税前提( 四 )
一是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
也就是说,未通过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而是从其他渠道取得资金。比如,集团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1亿元用于统借统还业务,资金来源符合税法相关规定。但如果是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非金融机构、个人取得资金1亿元用于统借统还业务,资金来源则不符合规定,也就不符合免税条件。
二是利率不符合规定。
合同利率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则不符合免税条件。比如,统借统还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5%,但集团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却是4.5%,统借合同利率高于从银行借入资金的借款利率,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实务中,虽然合同利率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但实际综合利率却高于,也不符合免税条件。
- 2018年太极拳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永年广府举办
- 入秋吃什么好 入秋了应该注意什么
- 9月中旬前买的沾化冬枣大都是冒牌!啥情况
- 今明受台风影响有雨 9月21日起杭州要降温
- 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亮点活动抢“鲜”看
- 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列车“安安号”今日启动
- 2018年度央企提供1.5万个岗位安置退役士兵
- “家节圆梦·猕月湘西”家庭旅游节9月22日芙蓉镇启动
- 青羊开展2018年度廉政书画讲座进社区
-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京津冀区域性考试9月15日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