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执行“新规”原就业地可转入
为更好地为广大职工做好服务,市公积金中心细化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管理,从11月2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执行新规。
职工在本市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
整体迁入本市企业及本市承接的产业转移单位,集中为职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相关转入手续可由单位向辖区管理部预约集中办理。
缴存单位和职工虚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的,不予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缴存单位利用地域间政策差异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17〕20号)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单位和职工的违法信息将纳入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报送。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新闻来源:天津北方网)
- 【重磅】澄海新型城镇化规划出炉,未来这些地方将大变样!
- 重磅!安徽中考改革方案出炉!影响现在所有小学生和家长!
- 紧急提醒潮州车主!市区这两个路段20日起将开启高清抓拍…
- 重磅突发!昔日千亿巨头中科招商遭强制摘牌,竟是因为管理费收入
- 【重磅】中韩两国在京“破冰”之旅,机器人产业加速升温!
- 各位家长注意!天津市医院儿科诊疗服务信息表来了!
- 战士天津大爆炸牺牲两年后 英雄母亲诞下龙凤胎
- 【权威发布】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车
- 【重磅】深圳站:振业注塑技术中高级培训通知(12月23日)
- 重磅福利来袭!